中山市浩帆电子电器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2-10 15:37:36.680
中山市浩帆电子电器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信息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浩帆电子电器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分析,并顺利获得公示分析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中山市浩帆电子电器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中山市浩帆电子电器有限公司
3.验收服务单位:ag亚娱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建设概况:中山市浩帆电子电器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由中山市浩帆电子电器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中山市黄圃镇成业大道 143 号,中心地理坐标:E113°20′58.629″,N22°45′40.798″。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由于部分设备未上,申请分期验收,本次一期项目实际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工程用地面积10000m2,总建筑面积41241.8m2。项目主要从事家用电力器具专用配件制造,设计年产抽油烟机电源盒 300 万 PCS、抽油烟机电脑开关 300 万 PCS,本次一期项目年产抽油烟机电源盒 200 万 PCS、抽油烟机电脑开关 200 万 PCS。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5年2月10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2月11日-2026年1月10日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房配套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黄圃大雁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注塑工序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整室密闭废气收集,废气一起经两级活性炭塔处理,再经 1 条 45 米烟囱(G1)高空排放;
②回流焊、波峰焊、补焊、刷三防漆工序废气经过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后,顺利获得 7 套“滤芯过滤器+单级活性炭”后,顺利获得 7 条 45m 高排气筒(G2、G3、G4、G5、G6、G7、G8 )排放;
③食堂产生的油烟顺利获得运水烟罩收集+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高空排放,排气筒(G9)高度为25m。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采取合理布置车间,给高噪声设备铺装减震基座、减震垫,加强员工及设备管理等措施。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转移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针对各类环境风险事件,采取不同措施,原辅材料分类密封储存,危险废物分类密封暂存,雨水排放口设置雨水截止阀,设置应急管理组织,建立风险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时,及时进行抢险救援,实行员工应急救援培训工作。
中山市浩帆电子电器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晓菲 联系电话:18767187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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